2025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9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人公告(一)
发布:2025/6/25 9:35:08 被浏览:742次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环境监测站,也是省级基础性、公益性环境监测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省级考核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监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9名,其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表1)和《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表2)。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考核)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nsthb.hain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8:00至7月10日17:3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考核)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代码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在读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在待业期的应聘人员,须签署《个人待业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5);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6);
(8)报考考核岗位的,还须提交科研及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若其为英文版,还须提供中文版的成果介绍。其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夹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以上上传材料格式为:可为PDF或图片格式,附件单个材料以及个人照片分辨率应在72-300PDI,大小均不超过2M。(注意:上传材料必须清晰可见且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初审及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考试(考核)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环保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公示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核
1.资格复审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被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须提供《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有关规定,开展考核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省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省监测中心承担。应聘人员因妊娠等特殊原因不宜参加体检的,可以保留资格暂缓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监测中心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省监测中心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监测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898-6523604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898-6523602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56820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506/62cd9a75dd7c4980afd87728b9c90179.shtml?ddtab=true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家一级环境监测站,也是省级基础性、公益性环境监测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省级考核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和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技术管理、技术培训、监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9名,其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表1)和《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表2)。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考核)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nsthb.hainan.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8:00至7月10日17:30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考核)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代码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在读证明;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在待业期的应聘人员,须签署《个人待业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5);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6);
(8)报考考核岗位的,还须提交科研及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若其为英文版,还须提供中文版的成果介绍。其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夹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以上上传材料格式为:可为PDF或图片格式,附件单个材料以及个人照片分辨率应在72-300PDI,大小均不超过2M。(注意:上传材料必须清晰可见且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初审及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考试(考核)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环保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公示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核
1.资格复审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考核。被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须提供《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2.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有关规定,开展考核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省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省监测中心承担。应聘人员因妊娠等特殊原因不宜参加体检的,可以保留资格暂缓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监测中心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省监测中心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监测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898-6523604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898-6523602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56820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5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506/62cd9a75dd7c4980afd87728b9c90179.shtml?ddtab=true
时间:2025/6/25 9: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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