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人公告
发布:2025/6/24 9:44:49 被浏览:588次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2.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5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00至2025年7月1日17:00,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具体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二级学科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内容。
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商务局网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公布。
2.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党组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6018。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452。
报名咨询电话:0470-8216121。
文章来源:https://swj.hlbe.gov.cn/News/show/1353530.html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5年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2.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5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00至2025年7月1日17:00,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具体资格审核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二级学科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内容。
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商务局网发布。评估认定成绩现场公布。
2.评估认定成绩。
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党组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6018。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452。
报名咨询电话:0470-8216121。
文章来源:https://swj.hlbe.gov.cn/News/show/1353530.html
时间:2025/6/24 9: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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