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下属事业单位15人公告
发布:2025/6/19 9:48:47 被浏览:606次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共7天。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12:00至2025年6月27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4)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证明,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及学历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3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6.报名注意事项:
2025年6月2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6月2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6月27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6月27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3)户口本。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政府办纪委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海口房屋档案综合大楼12层1208室。
联系电话:0898-66160179
联系人:郭先生
监督电话:0898-66710996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09-66755313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工作经历证明
6.毕业证明
7.专业参考目录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506/t1431541.shtml
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共7天。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http://hksbyb.haikou.gov.cn/)、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12:00至2025年6月27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须一致;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4)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证明,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及学历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3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6.报名注意事项:
2025年6月2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6月2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6月27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6月27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1)《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贴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3)户口本。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官网()、海口社保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如同意递补,则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政府办纪委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海口房屋档案综合大楼12层1208室。
联系电话:0898-66160179
联系人:郭先生
监督电话:0898-66710996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09-66755313
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工作经历证明
6.毕业证明
7.专业参考目录
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506/t1431541.shtml
时间:2025/6/19 9:48:47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微信二维码扫一扫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