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临汾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11人公告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专技岗中级及以下)在编在岗干部。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2025年8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选调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5年临汾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linfen.gov.cn)
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市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8:00,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报考者登录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linfen.gov.cn),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00至8月9日18:00。
(四)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5年8月11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5年8月21日至23日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8月23日
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公告在临汾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并通知考生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9月8日至9月9日。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材料:
(1)《报名表》、《准考证》、《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025年临汾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公告在临汾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4.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2名以上考生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需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加试成绩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纪委监委将符合条件的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临汾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市纪委监委要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57-2090334
中共临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nfen.gov.cn/ztzl/rsks/sydwks/202508/t20250801_551603.html
日期:2025/8/4 8:31:34
被浏览:49 次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