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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政府雇员中小学校医31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之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在职);“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或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此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校医31名。具体职位详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中小学校医岗位需求表》(简称《岗位表》,下同)(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校医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五)年龄的计算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2025年8月4日(星期二)17:00止。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等,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
2.考试确认时间为2025年8月5日上午9:00—下午17: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2025年8月6日12: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预计在2025年8月8日上午在广州市黄埔区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审查
1.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黄埔区教育局通知为准,相关通知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和保持手机通信顺畅。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中小学校医现场资格审查目录表》(详见附件2)。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及与岗位匹配的情况等。
(七)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p.gov.cn/)通知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十)公示和聘用
黄埔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报区人社局进行公示。
(十一)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我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我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四、补录
本次招聘中,如有政府雇员校医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或无法递补的岗位(截止时间为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可由黄埔区教育局决定是否在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补录,如补录的,参加补录的考生须面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补录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补录由黄埔区教育局组织,一般通过履历分析、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82116635;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小学校医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gzhpjy/gkmlpt/content/10/10380/post_10380345.html


日期:2025/8/1 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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