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辽宁铁岭市调兵山市卫健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决策程序,经局党组会同意,现将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选聘法律顾问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
3.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4.为被选聘为法律顾问单位的职工,在卫生健康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影响力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为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列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一)讨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签署重大合同、协议,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
(四)重大合作项目洽谈、论证、法律咨询。
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自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二)根据工作需要,经聘任单位授权或者同意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调研、论证、会议等;
法律顾问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提供专业严谨、务实可行的法律意见或者法律服务;
(二)未经聘任单位允许,不得擅自对外透漏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事务处理意见;
三、聘用期限及报酬
聘期3年。根据财政有关要求按照年度固定支付方式支付服务费用,且费用为1万元每年。
四、报名方式
于2025年7月28日17:00前,将纸质报名材料通过邮寄、递送等方式报送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调兵山市卫健局307房间,请注明应聘法律顾问材料)。
通讯地址:调兵山市站北路13号
五、报名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明材料。
2.律师事务所诚信记录证明材料。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4-77700121
文章来源:http://www.lndbss.gov.cn/diaobingshan/xwzx/gsgg/2025072310480479401/index.html
日期:2025/7/24 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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