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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通辽奈曼旗第二批人才引进17人公告

根据《关于通辽市落实“英才兴蒙”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县市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列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7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学历、学位要求:
(1)学历学位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2)学历学位俱全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2017年、2022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初试)、面试(播音主持岗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8:30--8月1日16:00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报名结束后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二)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位初试)
1.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通过后根据评价表开展自我评价。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人才评价小组对报名人员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位初试)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奈曼旗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系统打印);
(2)《2025年度奈曼旗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融媒体岗位不需要提交此项);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1)融媒体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主持的方式进行。准备时长5分钟,现场主持时长5分钟。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8分钟。
(四)体检
体检机构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的全过程。
(八)引进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2.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人才评价(播音主持岗初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一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咨询电话:0475--4213400
工作日时间:8:30-12:00   14:30-17:30

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aimanqi.gov.cn/xwzx/tzgg_7894/202507/t20250721_964078.html


日期:2025/7/23 9: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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