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校园,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校区占地4098亩,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9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工程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报名,报名电子邮箱:gcdxgkzp@hebeu.edu.cn。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2.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8:00。
3.报名提交材料
(1)《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蓝底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缺一不可)、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审查
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组织各二级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6.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考生可以电话咨询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三)体检、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工程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280(河北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工程大学
2025年7月17日
日期:2025/7/21 9:44:14
被浏览:455 次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