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s://sthjt.shanxi.gov.cn/gggs/tzgg/),详见报名链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23日9:00至7月31日17: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29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29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7月23日9:00至8月1日10: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招聘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考试费减免
6.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5年8月6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8月10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生在太原市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8月18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3.面试
届时请关注面试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报名网络技术问题可联系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政策咨询: 0351-6371023;
技术咨询:0351-6371051;
监督电话: 0351-6371088。
文章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507/t20250718_9920687.shtml(责任
日期:2025/7/21 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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