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警官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东警官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可评授人民警察警衔,享受警衔津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5日9:00起至2025年8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登录广东警官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hrzp.gdppla.edu.cn)按提示依次进行注册、个人资料填报、完成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按系统指引以附件形式上传提交相关材料。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素质测评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1.通讯评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态度、科研能力与学术基础、业绩成果、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2.会议评议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会议评议环节。会议评议分为专业教学展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35分钟。
(1)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专业教学展示满分100分。
(五)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广东警官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还需要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聘用。请谨慎报考。
(七)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警官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对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4067151,梁老师;020-36194863,吴老师
投诉电话: 020-36194875,纪检监察室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文盛庄路118号
邮政编码:510440
广东警官学院
2025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zpgg/content/post_4745927.html
日期:2025/7/18 9: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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