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株洲醴陵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14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环节相关信息将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7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6天。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解放路东段劳动大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
(三)报名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
2.如实填写并签名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根据岗位分为8套试卷(A卷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B、C、D、E、F、G、H卷为所需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3240958
(二)监督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综合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731-23726211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rsj.zhuzhou.gov.cn//c935/20250715/i2396384.html
日期:2025/7/16 9: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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