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7人公告
为做好2025年度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善于团结协作,责任心强。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8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按实际接收到报考人员邮件时间计算)。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rsczp@afc.edu.cn。
(二)资格审查
1.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学术能力评价。学术能力评价主要侧重于对报考人员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题目自选,时间为10分钟;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试讲和学术评价均采取百分制,专业测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测试成绩
1.专业测试试讲和学术评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50%,学术评价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0.5+学术评价成绩×0.5.
(四)考官组组成
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六、体检考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有关事宜
(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按照《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签订聘用合同和高层次人才协议。
九、工作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纪委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3860890、0551-62636887
十、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51-63865811、0551-63860960(人事处)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5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coop.ah.gov.cn/gxxw/tzgg/57903301.html
日期:2025/7/15 15:15:07
被浏览:570 次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